澳洲三种房屋买卖形式
Private Sales -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转让
一般在二手房交易时采用这种转让方式。是房屋持有人委托中介与想要购买房屋的买家之间的协议,商谈装让价格和其它附加条款,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的的方式。双方需在书面形式的合同上签字,并由买房支付10%的购买订金。注:正式合同签订后,卖方若反悔买房有权利扣留订金。如果私人转让涉及到Subject to Finance时,需要得到银行同意贷款后,合同才可以生效,如果没有具体条款,双方签字后,三个工作日内视为反悔期。
Auction - 公开拍卖
同样是二手房交易时采取的方式,房屋的持有人通常委托房产中介操作整个拍卖流程。拍卖前一般会通过广告的形式吸引买家,同时房屋买卖合同已准备好,买家可以索要合同样本并请律师先行审查。拍卖当天,如果成交,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买卖合同,买房需要缴纳20%的定金,并且合同的最终价格和其他条款不得协商、更改,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。注:卖方若后悔,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订金被扣,并且需要支付重新刊登广告的费用,重新组织拍卖事宜。
Buy from Development- 向开发商直接购买
一般是新房或楼花交易时采用的方式。看上房子后需要向开发商缴纳一定的订金(可协商价格),房子将保留三天,同时开发商会准备好购房合同。双方签订后,买房缴纳10%的订金,所有购房者都需要在合同上签名,如果委托签名需要有委托书,在所有买卖中双方都需要有律师安排过户程序。